2008-07-20

媽媽右手因工 二級灼傷...


現在我的心情很不是滋味!簡直是百感交雜!!

媽媽右手因工二級灼傷...但又因為僱主是自己十多年的朋友,因此竟在第二日忍不住就医時,仍裝說這是在家弄傷的,說怕朋友被警察問,攪大件事...

但這全因媽媽不知道有勞工法例的保護所致。媽媽也許不知道,作為僱主,有責任及必須為僱員購買保險的。萬一如媽媽這樣因工受傷,僱主是有責任要盡快向勞工處/保險公司作出申報的!如不依法執行或是依程序作出申報,後果所要揹上的責任/賠償金額可能更大。而且這是諱反了勞工法例!

話須不知道媽媽朋友(僱主) 那邊是否有購買足夠份額的保險,但熟食檔是從政府租地來的,聽說更是一定會有購買的。

但媽咪就卻因為個人認為這傷不危害生命,只是手受傷( 但可是右手喔!並且腫到十足豬手一樣!好嚇人喔!=_= ),塗了北京一隻灼傷藥膏後,又不覺太痛,她就視為輕傷,認為它會自己慢慢好哩!真是很服她!但我媽很頸硬的,回來後全不聽我們諗!

但手掌至手婉位置,明明腫得像什麼了! 並且不斷流水 (從傷口處出水乃是正常現象,用以降温),雖有塗灼傷膏(医院医生個人也認為此膏是具有不錯的減輕痛楚及收細水泡之作用。) 但實情是,誰見了她的右手,誰也很驚訝地說,要去看医生吧!

而且,也的確在第二天早上媽媽因為覺得手掌好像好像也第一天更腫,並無消腫情況,也仍有滲水及局部地方增加了細小水泡,才終於首肯前往医院就診!!=_= 在受傷的第一天我和爸爸怎麼叫她去看她也不肯,就說是 - [無大礙!不痛!]

第二天,到了急症室求診,不論是哪一個護士/医生接手一看,都無不投以萬分驚奇眼光地詢問我媽咪:「點解你不在受傷第一天來就診?」

呵,你們知我媽咪點答嗎?她說:「不痛嘛,只是腫,我見它今朝仍無消腫才有點怕...就來看了。」 夠勁爆嗎?

然後,因為北區医院無灼傷科的專科医生,所以決定要將媽咪轉介至威爾斯親王医院去了,到了那邊,又再見了那邊的急診室裡的医生,他也問了同樣問題,「點解你不在受傷第一天來就診?」,我為了配合媽的主張 ﹣她不想攪大件事,說怕有警察走去舖頭再問長問短,所以只說是家裡弄致的。~唉~ 還要我配合她這謊話,心情超複雜!明明是因工受傷,卻得為阿媽陪說大話! 只因媽的情誼顧慮~

事情發展到後來,威院的急診室医生就又將我媽咪轉交給【灼傷護理部】處理,再經由更資深的相關医生看了我媽的右手後,決定要媽咪最少留医觀察及洗傷口大約三日,但要再由留医後的另一天朝早,再經由最資深的專家医生看過後,才能決定留医多久和傷口情況是否需要做一些植皮/𠝹開腫脹厲害的部份以作解壓!

如是者,就在這數天中,除了每天出入医院外,也在祈求媽咪快點[開竅],不要過分只為她那位朋友著想!而遺忘了自己的基本權益~!

而且僱主不論是以法律/人性觀點來看,媽咪因工受傷,做僱主的著實是責無旁貣的!

媽咪是大人了,我不能用迫的。只能祈求明天的〔遊說行動〕會成功,打破到媽咪的顧慮就好!

但行動前的這夜,看來...我是要失眠了 =_= .... (嗚~~) >""< 【現在已是深夜1點零五分...平時我已熟睡去~】

【嗚嗚,媽媽,你知嗎?當你說你是如何發生意外向前差點整個人仆倒而右手則命中滾燙的大煲裡時的驚險回憶時,你更展示了你的兩隻膝蓋在當時是怎樣因拯救你自己以不致整個人向前倒下去那煲大滾湯時的分別兩個傷口小洞時...,我真的幻想也知道是如何千勻一發你才幸免於大難!不然,不要說右手,受灼傷及燙傷的部份才不只一隻右手!

還有你的傷口,看見你竟然還神情自然般的回到家裡來的你,還有只是多了躺在沙發上,並用毛巾不斷抺拭傷口所滲出的水和不斷邊塗邊說那從工作地方拿來的北京灼傷燙火膏在說它多好多好,令妳不痛....我反而更加不安!

見你安然入睡後,當晚我也無法入睡....至4點左右才終再次上床休息,迎接晨光再來...心裡只能如是想:「一切自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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